企业能否有充足的现金流入供偿债使用,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的获利能力。企业对一笔债务总是负有两种责任:一是偿还债务本金的责任;二是支付债务利息的责任。
短期债务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偿付,因为大多数流动资产的取得往往以短期负债为其资金来源。而企业的长期负债大多用于长期资产投资,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长期资产投资形成企业的固定资产能力,一般来讲企业不可能靠出售资产作为偿债的资金来源,而只能依靠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另外,企业支付给长期债权人的利息支出,也要从所融通资金创造的收益中予以偿付。
可见,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是与企业的获利能力密切相关的。一个长期亏损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都不能进行,保全其权益资本肯定是困难的事情,保持正常的长期偿债能力也就更无保障了。一般来说,企业的获利能力越强,长期偿债能力越强;反之,则长期偿债能力越弱。如果企业长期亏损,则必须通过变卖资产才能清偿债务,最终要影响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企业的盈利能力是影响长期偿债能力的重要因素。
长期偿债能力是指企业对债务的承担能力和对偿还债务的保障能力,是反映企业财务安全和稳定程度的重要标志。 资本结构不同,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也不同。不同的资本结构,其资金成本也有差异,进而会影响企业价值。通过长期偿债能力的分析,可以揭示企业资本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调整,进而优化资本结构,提高企业价值。
一般来说,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主要指标有:
⒈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是负债总额和资产总额之比值,表明债权人所提供的资金占企业全部资产的比重,揭示企业出资者对债权人债务的保障程度,因此该指标是分析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
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哪个水平才说明企业拥有长期偿债能力,不同的债权人有不同的意见。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在效益较好、资金流转稳定的企业是可以接受的,因这种企业具备偿还债务本息的能力;在盈利状况不稳定或经营管理水平不稳定的企业,则说明企业没有偿还债务的保障,不稳定的经营收益难以保证按期支付固定的利息,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较低。作为企业经营者,也应当寻求资产负债率的适当比值,即要能保持长期偿债能力,又要尽最大限度地利用外部资金。
一般认为,债权人投入企业的资金不应高于企业所有者投入企业的资金。如果债权人投入企业的资金比所有者多,则意味着收益固定的债权人却承担了企业较大的风险,而收益随经营好坏而变化的企业所有者却承担着较少的风险。
目前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原因是企业拥有的营运资本不足,流动负债过高。这一方面是因为企业在进行长期建设项目投资时,超预算过多,原来计划投入的营运资本被长期投资项目占用,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无保证;另一方面是企业普遍不重视资金结构的合理性和资金之间的平衡关系,导致不可预见的相互拖欠货款现象严重(三角债)。这种状况在执法不严、破产难的情况下较难扼制,形成目前普遍较高的资产负债水平。
⒉ 负债经营率
负债经营率是企业长期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比,反映企业经营资本中长期负债所占的比重。负债经营率越低,企业投资者投入资金越大,企业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就越好,企业长期偿债能力就越强。反之,长期负债比重越高,企业还本付息的压力就越大,在企业资金报酬率低于长期负债利率的情况下,企业偿还长期负债利息和本金的能力就越小;而在企业资金报酬率高于长期负债利率的情况下,企业长期偿债能力反而会增强。因此,要根据企业经营的具体情况,借助于负债经营率指标来确定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大小。
在负债经营率比较高的企业,如果企业的经济效益也比较好,则企业负债经营是有风险的但企业并没有丧失偿债能力,经营正常反而会提高企业的偿债能力;如果企业的经济效益比较差,则企业缺乏偿债能力,企业经营破产的风险就比较大。在负债经营率较低的企业,如果企业的经济效益好,则企业比较安全稳定,企业的偿债能力比较高;如果企业的经济效益不好,则企业拥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今后的发展前景对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更加重要。如果企业今后连续亏损,负债率就会提高,企业将会丧失偿债能力,变成破产风险型企业;如果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则企业的偿债能力将会加强。因此,在高投入、高收入的风险型企业负债经营率较高是可以接受的;在高投入、低收益或者收益相对稳定的企业,负债经营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比较合理,债权人应根据企业的风险程度和自身承受风险的能力大小来判断企业的偿债能力高低。
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过高,但长期负债所占比重并不高,负债经营率远远低于西方国家企业的水平。我国许多企业习惯于使用不付息(如应付帐款)或支付利息较低的流动负债,而不习惯于使用成本较高、来源稳定的长期负债,这种情况也与企业的短期意识和行为以及企业资金的管理水平有很大关系。许多企业根本不知道企业什么情况下需要长期借款,什么情况下需要短期借款,常常是只要企业发生支付困难,就去拖欠或借款。其实各种资金来源渠道的成本是明显不同的,筹资成本对企业偿债能力、经营效益的影响是巨大的。在银行业务独立和破产法严格执行之后,中国企业的负债经营率也会逐渐提高,而资产负债率会相应降低。因为拖欠他人款项,无偿使用他人资金的“三角债”现象,在产权关系明晰之后,将不会被普遍接受,至少提供资金一方不会接受。
⒊利息保证系数
利息保证系数,是企业纳税付息前收益与年付息额之比,反映企业经营活动承担利息支出的能力。纳税付息前收益(或息税前收益)也称经营收益,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其重要性至少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①该指标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和比较不同负债及权益结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成果。因为该指标使对生产经营活动的盈利计算剔除了因利息支出这一与企业筹资方式有关而与企业经营活动的效益关系不直接因素的影响;
②由于从实现利润中同时剔除了上缴所得税的数额,因而该指标同净利润指标相比,剔除了所得税率的影响,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出不同税负企业的经营活动收益;
③该指标把利息支出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支出中分离出来,突出反映企业金融活动的资金成本。
利息保证系数=纳税、付息前收益/年付息额
例如利息保证系数为5,说明企业经营收益相当于5倍的利息支出。该系数越高企业偿还长期借款的可能性就越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创造的净收益,是企业支付利息的资金保证。如果企业创造的净收益不能保证支付借款利息,借款人就应考虑收回借款。一般认为,当利息保证系数在3或4以上时,企业付息能力就有保证。低于这个数,就应考虑企业有无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能力。
⒋经营还债能力
经营还债能力是企业主营业务利润同企业所欠债务之比,即假设企业的营业利润全部用来偿企业债务,反映企业通过营业利润,偿还所有债务所需的最短期限(年限)。即:
经营还债能力=流动负债+长期负债/主营业务利润
该指标由于计算口径不一(流动负债偿还后部分可计如企业成本,而营业利润扣除了成本)而可比性较小,只有当企业流动资产较少、结构性资产较多时,使用这一指标。因为在这种情况,企业的负债主要靠利润偿还。
企业在实际工作中,会与其他部门和企业产生经济联系。对企业长期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对于他们也有重要意义。从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来说,通过偿债能力分析,可以了解企业经营的安全性,从而制定相应的财政金融政策;对于业务关联企业,通过长期偿债能力分析,可以了解企业是否具有长期的支付能力,借以判断企业信用状况和未来业务能力,并作出是否建立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的决定。
来源:中国资金管理网
责编: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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