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的运用本文关键字: 税务筹划 摘 要:税收筹划是企业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容非常广泛,文章主要从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三个方面介绍了税收筹划的具体运用。 关键词:税收 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的运用 一、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指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税收利益,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它充分利用税法中提供的一切优惠,在诸多可选的纳税方案中择其最优,以期达到整体税后利润最大化。 二、税收筹划的运用 1.增值税的纳税筹划。(1)选择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的筹划。增值税纳税人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人们普遍认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所以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的税负,但实际上并不是完全如此,如企业销项税额较大而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较少时,就可能出现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高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选择哪种纳税人身份对自己有利需要进行分析,在适用增值税税率相同的情况下,企业进项税的多少或增值率的高低起决定性的作用。增值率就是增值额与应税销售额之比。即: 增值率=(销售额一购进项目金额)/销售额=(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销项税额一进项税额=销售额 7% 增值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销售额 6%。 若两种纳税人的税负相同就可以计算出应纳税额无差别平衡点:销售额 7% 增值率=销售额 6%;增值率=6%/17% 100%=35.29%。 当增值率等于35.29%时,两者税负相同;当增值率大于35.29%时,一般纳税人的税负重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率小于35.29%时,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重于一般纳税人。例如:某批发企业年销售额为280万元以上,会计核算制度较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适用税率为17%,但该企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仅为10万元(即增值率为79%)时,企业应纳增值税额=280 17%-10=37.6万元。如果将该企业分设销售额为140万的两个独立核算的单位,两独立核算单位应纳增值税额=140 6% 2=16.8万元,所以申请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比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可节约税款为(37.6-16.8)=20.8万元。 (2)兼营与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筹划。所谓兼营是指纳税人的经营范围既包含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又包含非应税劳务。税法规定兼营的纳税原则是分别核算、分别征税,即对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对提供非应税劳务获取的收入征收营业税。对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对纳税人来说哪一种核算方法更有利,我们可以通过下面的例子来说明。 例如:某计算机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该公司销售计算机的同时也从事软件的开发与转让。某月实现硬件销售收入20万元(含税),另外取得软件版权的转让收入3万元,该企业应如何选择纳税呢?(硬件销售的征收率为4%,资产转让无形的营业税税率为5%)。 如果选择不分开核算:合并缴纳增值税额:(200000+30000)/(1+4%) 4%=8846.15元 如果选择分开核算:硬件销售应纳增值税=200000/(1+4%) 4%=7692.31元;软件转让应交营业税=30000 5%=1500元;合计应纳税额7692.31+1500=9192.31元;通过实际计算得出:选择不分开核算可以节税246.16元。 这里之所以不分开核算有利,是因为增值税含税征收率[1/(1+4%) 4%=3.85%]小于营业税率5%,那么3万元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按增值税含税征收率计算的税额就小于按营业税率计算的税额。因此纳税人可以利用增值含税征收率与营业税税率的大小来判断缴纳哪种税有利。当增值税含税征收率大于营业税税率时,企业宜选择分开核算有利,当增值税含税征收率小于营业税税率时,企业宜选择不分开核算有利。 混合销售行为是指现实生活中有些销售行为同时涉及货物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即在同一项销售行为中既包括销售货物又包括提供非应税劳务。税务上规定了混合销售行为的纳税原则是按“经营业主”划分,只征一种税,即或增值税或营业税。如果纳税人选择缴纳增值税,只要使应税销售额占总销售额50%以上。如果纳税人选择缴纳营业税,只要使非应税劳务占总销售额50%以上。即企业可以控制应税货物和非应税劳务所占比例。企业选择缴纳哪种税有利,我们仍可通过增值率的计算来判断,给企业提供选择的依据。假定企业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5%的营业税税率,且增值税销售额与营业税销售额相等,则;销售额 17% 增值率=营业额 5%;增值率=29.41%。当增值率大于29.41%时,企业宜选择缴纳营业税;当增值率小于29.41%时,企业宜选择缴纳增值税;当增值率等于29.41%时,企业选择缴纳营业税与缴纳增值税是一样的。 2.营业税筹划。营业税是我国流转税中的主要税种之一,也是地方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它是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所取得的营业额征收的一种商品与劳务税。税收筹划在实际运用中或多或少都与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企业应充分利用国家给与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纳税筹划。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决定》(财税字[1999]273号)有关税收问题文件规定: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所得税的纳税筹划。(1)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税收优惠是降低或免除税收负担的主要因素。是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特定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纳税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给与减征或者免征的一种照顾和鼓励措施。如:根据财税字[94]00l号文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文件还规定,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与各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成立在选择注册地和行业时,就要充分考虑此项税收优惠政策,并用好用足此项政策,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目的。(2)利用投资进行纳税筹划。投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投资收益分为两部分,一个是“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另一个是“需要补税的投资收益”。根据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主要是指:从无地区税率差地区分回的投资收益;从享受定期减免税的被投资企业分回投资收益。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对外改革开放的需要,国家实行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如:内资企业、内联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在5个经济特区、上海浦东开发区、14个沿海开放城市、18个沿边、内陆省会城市、5个长江沿岸城市、经济开发区内而享受15%或24%税率。如果投资者适用所得税税率为33%,那么投资者对在上述地区的企业进行投资分回投资收益按税率差补交所得税。 因此,投资者投资时应充分重视有关行业性税收优惠和不同行业、不同地域的税制差别,通过对各投资方案进行分析评价,选出最佳的投资方案。 参考文献:贺志东.纳税筹划.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8) 责编: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kaiyun体育官方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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