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唯冠“iPad”之争的反思

来源: 总裁网作者:杨兴国
2012/10/10 11:02:31
2012年7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苹果公司已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深圳唯冠将“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持续两年之久的“iPad”商标案终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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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苹果公司已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支付6000万美元,深圳唯冠将“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持续两年之久的“iPad”商标案终于落下帷幕。

应该说,苹果公司整体的知识产权管理具有较高水平,然而,在“iPad”商标纠纷案中,苹果却也“阴沟里翻船”。“iPad”商标纠纷案对我国企业的启示非常深刻。

1、企业发展之道,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

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原先依靠资源禀赋及劳动力成本优势已无法为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此时,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知识产权最大的特点就是独占性,也正是因为这种特点,使得知识产权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杀手锏,本次苹果与深圳唯冠的“iPad”之争就是商标权之争。

苹果公司百密一疏,为其早期知识产权工作不到位付出了巨额代价。“iPad”商标案也提醒我国企业在开拓国际市场时,一定要重视商标等知识产权问题,应尽早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避免花大价钱却为他人做嫁衣,或在某一个环节上被别人"卡"脖子。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如雨后春笋,然而在众多高新企业中,却很少有企业能将知识产权保护做到尽善尽美。知识产权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极为重要,一个企业想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克敌制胜,就必须凭借其品牌及创新技术获取一定的市场占有率,而企业的品牌及技术成果主要依赖知识产权制度的保护。

2、企业“走出去”,应了解当地的知识产权等法律制度

虽然知识产权法律国际性很强,但是各国在具体法规上又会有细微的差异。例如,就商标权取得而言,世界上可以分为“注册在先”、“使用在先”两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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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孙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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