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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剑看会系列三:看“严打”下的明星代言“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这条出现在食品安全法中的规定,从2009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被表决通过起,让代言“水货”的明星们纷纷下课,大批大腕明星对食品代言慎之又慎,更直接导致往年代言明星如过江之鲫的糖酒会,今年星光寥寥,好在春晚一夜窜红大江南北的小沈阳………… 阅读全文 责编:张赛静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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