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T咨询:化解电子政务项目需求立项之惑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实施了《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5号令),文中明确规定了“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全面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07年实施了《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5号令),文中明确规定了“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送项目审批部门。项目审批部门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委托有资格的咨询机构评估后审核批复,或报国务院审批后下达批复。项目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建议书阶段应专门组织项目需求分析,形成需求分析报告送项目审批部门组织专家提出咨询意见,作为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参考。” 众所周知,电子政务项目可分为新建、改造、运维三大类,项目需求由业务需求、技术需求、组织需求和商务需求等组成,并在政府部门内部分属于各业务处室或各直属单位、电子政务部门、办公室或人事部门和财务等部门,各部门职能及立场各有不同,因此,要在立项之初统一思想、形成完整且可行的项目建议书成为电子政务项目在立项申报阶段的重点和难点。 借鉴企业电子政务项目管理经验,结合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和定位,以下三个措施的成功运用,已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部分委办局在立项需求确立之时的困惑: 成立“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由建设单位分管电子政务领导直接挂帅,相关部门领导参与的“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该机构是电子政务建设的领导机构,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电子政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明确电子政务工作的方向和目标,负责对重大问题的协调和决定。 明确职责分工 电子政务部门是“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授权具体执行部门,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电子政务项目申报工作,审查申报项目的技术可行性。 法制部门是电子政务项目合法性审查部门,主要职责是:审查电子政务申报项目的基本内容、使用范围等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财务部门是电子政务项目财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审查电子政务申报项目预算的合理性。 制定立项程序 (一)通知立项 由电子政务部门负责编发《关于做好电子政府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各业务处室、各直属单位书面提交电子政务建设需求。 (二)需求编写 各业务处室、各直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结合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提出新建、升级、改造电子政务项目的业务需求,并填写《业务需求书》。《业务需求书》主要包括:项目提出的背景、依据、必要性、建设的基本内容、建设条件、使用范围、项目进度安排等。 (三)项目评审 信息化部门对《业务需求书》进行整理、汇总后,组织召开申报项目评审,根据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出具《[项目名称]评审意见》(以下简称《评审意见》)。涉及自筹资金建设的电子政务项目,《评审意见》对资金来源及预算应有明确的意见。 评审专家组由7或9名成员组成,其中办公室、法制处、财务处、监察室、信息化部门各指派一名负责人作为专家组成员,其余成员为外部高等院校信息专业学者、电子政务行业专家或相关政府委办局电子政务管理机构专家。 (四)项目审批 各业务处室、各直属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完善《业务需求书》,报“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部门根据“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批意见,组织编写《项目建议书》。 (五)项目申报 信息化部门具体落实向项目审批部门申报手续。
责编:张欢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kaiyun体育官方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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