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企业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的核算(一)应付工资的核算 应付工资,是物业管理企业对职工个人的一种负债,是企业使用职工的知识、技能、时间和精力等而给予职工的一种补偿(报酬)。企业应付职工的劳动报酬,在会计上设置“应付工资”科目进行核算。“应付工资”科目集中反映企业应付职工的工资总额,即构成职工工资总额的内容,都应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核算。月末对发生的应付工资按用途进行分配时,借记“工程施工”、“管理费用”、“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科目;发放工资时,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现金”科目。 [例1]安信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工资结算汇总表”结算本月应付工资总额46.2万元,代扣职工房租4万元,企业代垫职工家属医药费0.2万元,实发工资42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1)向银行提取现金 借:现金 420000 (2)发放现金 借:应付工资 420000 (3)代扣款项 借:应付工资 42000 [例2]安信物业管理公司本月应付工资总额46.2万元,工资费用分配汇总表中列示的服务人员工资为42万元,公司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为4.04万元,医务人员工资为0.16万元。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费用 420000 (二)应付福利费的核算 应付福利费,是物业管理企业准备用于企业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物业管理企业按规定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来源,包括从费用中提取和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的福利,在会计核算时将其作为一项负债;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福利费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在会计核算时将其作为所有者权益。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4%提取。职工福利费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的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等。 从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单独设置“应付福利费”科目进行核算。提取的福利费,按照职工所在的岗位分配:从事生产经营人员的福利费,计入成本;行政管理人员的福利费,计入管理费用等等,实际支付时,作冲减应付福利费处理。期末应付福利费的结余,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中单独反映。 [例3]以上例资料为例,安信物业管理公司提取应付福利费的账务处理如下(医务人员工资并入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工资一并提取): 借:营业费用 5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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