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2006年2月15日发布《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8月至10月对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各方进行培训。2006年10月30日发布《企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国家税务总局 与财政部协商研究《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有关所得税问题的规定》,并开始征求意见。
证监会 2006年11月,证监会发出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2007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证券投资基金从7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2006年11月27日发布《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银监会 2006年5月,银监会对9家上市商业银行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准备情况进行调查,要求各商业银行成立专门机构,做好准备工作……
国资委 2006年11月4日发布《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06年度财务决算和2007年度财务监管工作的通知》。
保监会 2006年9月20日发布《关于保险业实施新会计准则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保险业自2007年1月1日起按照新会计准则编制报表。2006年12月21日下发《关于开展新会计准则下保险统计制度转换和对接系统切换工作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