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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P立项及软件选型过程中的误区小软件所蕴涵的管理概念必然是很低的,所以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可以做到什么都由供应商包办解决。但是ERP软件绝对不可以。 在ERP软件实施的成本问题上,有一个误区,必须澄清。就是坚决反对“项目承包制”,相信很多企业在立项之初,都存在这样的想法,希望可以给定一个最终上限——当ERP项目在实施的过程中超过了预算,将不在进行投入。或者希望给出实施方一个实施费用的限额,超出部分将不在负担。——概括的说:“企业方是好心办错事!” 国内普遍小软件在销售策略中都是对客户给予更多的承诺,包括:免费培训、一定时间内的免费使用、一定期间的免费实施等。——但是小软件完全不同于ERP软件,ERP软件中包含了大量的管理概念,不是简单的应用。ERP软件中会有大量的全局变量参数设置,或者依据流程化设计的思想,通过信息流去改变操作方法,而这都不是简单的可以通过软件说明书就可以体会到的。 小软件所蕴涵的管理概念必然是很低的,所以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可以做到什么都由供应商包办解决。但是ERP软件绝对不可以。本来在ERP的实施过程中,任何人改变自己原有的工作流程,都会不由自主的产生抵触情绪,而“项目承包制”恰恰会对这种情绪带来惰性!由于企业方的员工都知道实施费用固定限死在一定范围内,所以企业的员工就会自然而然的在重视程度上放到很低的程度上。即使三令五申,也不会给企业员工在观念上带来根本上的改变。 表现在ERP的实际实施细节上,体现在: 第一、无论实施方怎么强调重要性,企业方的员工都会在心理上认定:“无论实施方怎么努力,他们都必须把我教会,而且无论我化多少时间,实施方都不会增加费用”; 第二、即使ERP实施顾问无数次的教学具体的操作细节,企业员工也不可能认真的学习——至少从未认真的放在心上去记忆,以各种各样的借口推委; 第三、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有了第一个人如此推委责任,而没有任何措施去惩罚,就会有第N个。这样的企业员工怎么可能实施ERP成功?又如何体现“ERP项目的实施主体是企业自身而不是供应商”? 18世纪在生物学上有项著名的实验:把很多鹿圈养在一个固定的区域里,配以充足的草,而没有天敌的危险,本来估计鹿在没有天敌危害的情况下,数量会大量繁殖,但是事与愿违,鹿的数量并没有增长,死亡率缺大大提高。原因是在没有引入竞争机制的情况下,鹿失去了应有的警惕心,种群中老弱病残大量增加,从而引发了死亡率大大上升的事实。如果引申为“社会生态学”,在没有危机感的项目里,只会培养员工的惰性,而实际上不会对项目整体的发展,在事实上有任何好处!事实上,国外的ERP实施一直是软件、实施、售后服务三者分离,独立支付费用,这样做必然有其道理存在。 软件的费用,双方很容易理解。一个软件从无到有,需求分析及论证、代码编写、软件测试、实际应用考验,程序员都付出了相当多的代价。一旦成为商品化软件,虽然成本有所降低,但是仍然需要继续保留开发组,以应付客制化需求。优秀的ERP实施顾问的成材率非常底。曾经有ERP顾问培训班,28个学生里最后只有2位活跃在软件公司里,成为合格的ERP实施顾问要求非常苛刻,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几项基本素质——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较强的思维反应速度、较强的自学总结能力、比较全面的各方面专业知识。 可以想象,当企业的各个部门的员工依据自己的想法对ERP实施顾问提出这样、那样的问题,而很多问题在难度上都是困惑企业员工自身很久的问题,没有较强的思维反应速度,根本无法胜任工作。实施的过程中,除了要面对企业的各种问题咨询,还要面对各种意想之外的困难,长期的处于这样的工作压力之下(一般整个ERP实施周期普遍在3-9个月),没有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又怎么可能胜任工作?在实施的过程中,很多问题需要实地考察企业现状,不同行业有不同行业的特点、不同企业有不同企业的特点、不同员工在描述问题(困惑)的方法上有不同的方式、不同行业的产品在技术上有不同制造原理。然而人不是万能的,每个人在大学阶段都有自己的专业方向,不可能做到面面具到。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较强的自学总结努力,根本无法胜任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很多问题需要通过“换位思考”来分析,比如某种业务流程从生产物流的角度考虑仅是增加、减少;从财务的角度去考虑是借方与贷方(而这方面是有国家法律来具体规定的);从管理的角度去考虑是规范与不规范。 没有比较全面的专业知识作为基础,根本不可能对这项业务流程做出正确的分析。试问这样的人才放在哪个岗位不可以胜任工作?这样的人才自身价值体现又是多少?ERP软件供应商的主要成本就是人工成本,在所占有比重关系上就是对应于制造行业的原材料成本。把实施费用与软件费用分离,目的正是在企业方引入压力,明确一个事实:ERP实施顾问每在企业一小时,都是要收取昂贵费用的,也只有这样的压力才可以提高企业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外资企业的实施顾问事实上是从公司出发就开始计费,显然这样的做法在实施费用收取上包含ERP实施顾问的“在途”状态。在ERP软件供应商方面,顾问员工的工资就是成本,不可能在有项目实施的情况下成本>收入,这既是尊重人才也是重视企业自身的利益。把售后服务费用与软件费用分离,在企业方面充分体现了“ERP实施项目的主体是企业自身而非软件供应商”,也是引入压力的一种方式。中国有句古话“求人不如求己”,企业方自身虽然很容易理解,但是人的惰性是种必然隐含的因素,明确这种压力只会让企业做的更好。 就实施方而言,过多的对企业提供无偿的帮助,只会培养企业的依赖心,如同“溺爱”一样,双方都是种痛苦,一个自私的认为理所当然,一个埋怨不被理解,双方一旦绝裂,都是痛苦。 责编:流沙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kaiyun体育官方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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