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开始,国资委相继在政府机关和中央企业中执行软件正版化的推进工作,截止2012年止,中央和地方省一级政府、国资委监管下117家央企的三级子企业及以上已完成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并且国资委计划在2013年底前完成县一级和地市一级政府全部的软件正版化工作,同时继续在央企四级及以下子企业中继续推击软件正版化的工作。
国资委对政府机关及央企的软件管理要求除完成正版化的检查整改以外,更着重于建立完善的软件长效管理机制和相关制度,如对政府机关来说,应按照财务部的要求,对购置软件的资金予以保障;对中央企业来说,可以参与国家版权局组织的软件集中采购,在降低成本的情况下保证使用正版软件。企业要建立相关的制度,如定期检查、复核等,把软件列入到资产中进行管理;将购置软件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落实责任,统一考核;将对软件的检查和管理作为一项政府工作考核的指标。
可以看出,国家对于软件正版化及软件资产管理的推动力度很大而且在逐年加大,在可以预见的未来,监督软件资产管理的范围将扩展至各种类型的企业,如果不能响应号召做好软件资产管理的准备,完成信息化管理的转型,不仅难以跟上世界经济发展和信息化管理的步伐,更加无法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解决之道
要拆除这颗定时炸弹,企业首先应该建立统一的软件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责任人和职责范围,将软件资产管理作为企业信息化建设的一部分,建立起全组织范围内的软件库,对软件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变动情况进行集中维护,并对软件相关的费用支出建立标准的预算编制及审批流程,对各部门的软件需求进行汇总,根据情况在企业内实行再分配软件,提高软件使用效率。落实软件采购安装及验收,确保软件使用符合企业实际需求,并在此基础上对软件相关采购合同/许可证进行统一归档,避免软件合同的丢失,降低合同相关的内控风险,对软件资产实现集中管理。
在实现了软件资产集中管理的前提下,企业还应关注于软件资产的持续管理,建立软件的生命周期跟踪机制,监测软件当前状态,并根据情况及时购买、升级及报废软件,确保软件可以满足企业生产需要,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性,确保软件合法合规使用。需要由专人定期对软件进行盘点,明确在用软件和在帐目中记录软件的差异,并针对企业规模、生产规模、组织结构的变化,定期进行软件及信息系统的效率分析,调整软件部署,预测软件采购需求,最终实现对软件资产的动态管理,使软件资产作为企业发展的推动力,与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相辅相成,提升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
责编:Rosa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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