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互联网金融在风口上强势发展
作为一位互联网金融领域跨界人士,在撰写《互联网金融》书籍及众多走访调研、授课培训、沙龙研讨、投资项目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作者做出以下猜想,期盼着与业内各位同仁共同去验证。
不少人将2013年称之为互联网金融元年,这一年“互联网金融”持续火爆,从年初还是少量圈内人士研究的专题,一下子到了年底各大财经、金融论坛、沙龙,如果没有设置互联网金融专题或者演讲嘉宾不聊聊互联网金融都会被觉得落伍的火爆境地。 回首2013,P2P网贷、互联网金融门户、货币型基金网络销售三个领域是代表性热点。在2014年新年钟声即将敲响,在已经错过“。com”的情况下,面对至少十年不遇的“互联网金融”机遇,你准备好了吗?哪些模式会成为2014年互联网金融风口上的猪?你会选择卖水、卖铁锹还是卖牛仔裤,抑或是撸起袖子直接加入采矿的行业? 作为一位互联网金融领域跨界人士,在撰写《互联网金融》书籍及众多走访调研、授课培训、沙龙研讨、投资项目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作者做出以下猜想,期盼着与业内各位同仁共同去验证。 一、P2P网贷持续火爆 作为利率市场化这一不可避免的趋势的重要推手,P2P网贷在2013年得到了快速的野蛮生长,尤其是进入2013年下半年后,随着金融创新利好声音以及监管机构的更多包容,P2P平台上线的速度进入一个加速区,在2013年底时平台总数量已经达到800-1000家。 那么,面对即将到来的2014,个人认为,作为对银行最基本的存、贷、汇业务最直接冲击的P2P网贷及货币型基金(已经有8000多亿的银行存款搬家了,在40万亿的银行存款,尤其是在众多从小贷、担保、金融控股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纷纷加入P2P网贷行业时,随着行业自身的市场净化及众多拥有金融从业经验企业/创业者的进入,整个行业性的政策性风险以及整个行业推倒重来的风险已经在逐渐降低。P2P网贷在度过最早的野蛮生长期之后,尽管创业门槛已经有所提升,但是现有仅仅数十万网贷投资者的数量,以及仅数百亿资金的规模,与社会上庞大的理财人群、储蓄人群及资金体量相比,还有着巨大的增长空间,因此个人认为即使在2014年,P2P网贷依旧还处于一个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在2015年之后才将逐步进入春秋,随后慢慢的进入战国。同时我们也可以大胆猜想,在这么一个还没有行业巨头的急速成长市场,非常可能出现一家2014年初上线的平台,在2014年底时进入行业前十名(2013年,平台年交易额超过十亿左右的应该就进入前十名——具体数据届时搜集整理后再专文分析)。 因此,如果你有独特的资源、独特的渠道、独特的推广方式抑或是可观的企业用户群,2014年进入P2P行业,还为时未晚。 温馨提醒:即使你的创业初衷不是为了跑路,在互联网金融这个一个风控为第一要务的创业领域,务必要时刻保持风险意识及严格的风控流程,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同时,时刻防范风险。互联网创业,创业失败,大不了从头再来;互联网金融创业,一不小心就进去了,连翻盘的机会都没有。 二、众筹将急剧升温 众筹是2013年互联网金融六大模式(第三方支付、P2P网贷、大数据金融、众筹、信息化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门户)中相对比较静悄悄的领域,因为国内对非法集资的担心,以及50、200的股东数限制,众筹,尤其是股权制众筹在国内发展缓慢。但随时国内创业热潮的持续火爆、天使投资(包括个人天使投资、机构天使投资基金等)的兴起与普及,2013年下半年随着天使汇、创投圈、大家投等股权制众筹平台的崭露头角及相关媒体的宣传报导,众筹平台开始更多的进入人们的视野,同时也唤醒了一批投资界及新兴互联网金融圈的先行者。 如果说P2P网贷对应的是债权,是老百姓普通理解的“理财”,冲击的是传统银行为代表的债权交易平台——您不要忘了,银行里面的钱其实不是银行的,银行实质上也是中介哦。互联网金融带来的不是“金融脱媒”,而是“金融换媒”;那么众筹模式对应的就是股权投资、股权交易,是老百姓普通理解的“投资”,冲击的是投资管理机构以及一些股权交易平台(暂时不含证券交易所等有国家明确特许经营权要求的平台)。 P2P网贷、众筹等互联网金融新兴模式都是在遵循金融、投资本质的基础上,依托信息化、互联网的便捷、高效来满足社会的理财、投资需求,那么众筹平台在能严守法律底线、不睬红线的基础上,将在2014年迎来一个爆发。 与P2P网贷所需资源及发展空间不同的是,个人认为一方面众筹,尤其是股权制平台相对P2P网贷平台将有一个更高的门槛,同时市场容纳的平台数量也相对较少,并且一个能在未来立足的众筹平台在对自身有独特定位的同时,必须至少满足以下三个核心条件:
责编:王雅京
微信扫一扫实时了解行业动态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文给好友
著作权声明:kaiyun体育官方人口 文章著作权分属kaiyun体育官方人口 、网友和合作伙伴,部分非原创文章作者信息可能有所缺失,如需补充或修改请与我们联系,工作人员会在1个工作日内配合处理。
|
最新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