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了新时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以人为本,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政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那么,在新形势下,如何使法官更好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保障和改善民生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期盼的民生实事?近日,记者采访了运城中院院长何振科,他提出要继续通过绩效考核内部管理机制来促进司法公正,增强司法能动性,提高司法水平,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事、解决群众关切的事。“民生”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何振科院长深有感触地说,作为法院、法官,就是要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让老百姓没钱也能打得起官司,有理能够打赢官司,赢了官司能够得到执行兑现。为了实现这个目标,2009年以来,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岗位目标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把干警的日常工作分为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共21项内容,逐一细化,量化打分,坚持每月一考评,每季一公示,年终一总评,以绩效考核为依据,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
何振科院长解释道,管人,就是从全院业务庭室到行政科室每一个人都有明确的目标任务,把绩效考核作为干警评先评优和提拔的依据,把“年底争”变为“平时争”,做到评先评优看绩效,提拔任用靠绩效。管案,就是在全院实行案件统一管理,打破合议庭界限,电脑分案、随机抽取,实行电脑流程管理,把审案、结案、归档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这样可以避免“人选案”和“人情案”,确保审判效率和质量。管事,就是把机关的日常卫生、内部管理、上下班制度、大事小事都落实到每个人,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做到全院干警人人有事干,事事有人管。
何院长高兴地告诉记者,通过多年的实践,绩效考核在运城中院已成为工作的总砝码、中院各项工作的稳压器和晴雨表。当事人送来的牌匾、锦旗、表扬信多了,告状上访的少了,老百姓对接近年根、刚过完年法官坚持开庭的工作态度拍手称快,法院的工作均呈现出了良好的局面。日前,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这和大家的努力是分不开的。
当记者问到,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下一阶段要达到什么目标时,何院长坚定地说,要实现“三个提升”:一是要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通过对“德、能”的考核,着力提高法官适用法律的能力、驾驭庭审的能力、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现代化的法官队伍,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赢得民心。二是要进一步提升审判质量。通过对“勤、绩”的考核,最大限度地激发法官的内在动力,促使法官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凝聚智慧力量,破解工作难题,努力将案件办成铁案、精品案、和谐案,赢得信任。三是要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通过对“廉”的考核,引导法官自觉形成司法良知,促使法官将法律、纪律等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自觉的工作实际,将司法公信力建设贯穿到各项制度中,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官公道正派、正直善良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形象,实现法院管理的规范化、人性化、科学化,赢得公信。
责编:李代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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