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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蝶集团“更改行政总裁及董事调职”公告
董事会谨此宣布,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何经华先生辞任本公司行政总裁,并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调职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首席战略顾问。此外,董事会宣布由本公司主席徐少春先生担任本公司行政总裁,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金蝶国际软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兹公布,何经华先生(「何先生」),基于其个人与家庭原因辞任本公司行政总裁,由执行董事调职为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并同时获委任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首席战略顾问,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何经华,52岁。何先生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政治学专业,并取得台湾国立政治大学外交硕士学位及美国马况兰大学计算器专业硕士学位。在何先生加盟本公司之前,曾在赛贝斯软件有限公司(Sybase Inc.)、美商甲骨文股份有限公司(Oracle East Central Europe Limited)、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和希柏软件系统公司(Siebel System Inc.)等公司任职。何先生具有丰富的国内外知名IT公司营销管道运营和管理经验。 除于本公告所披露者外,何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彼概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权益或淡仓。 何先生现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台湾证券交易所和美国纳斯达克三地上市的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日本柜台证券买卖市场和台湾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佳必琪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柯莱特信息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除于本公告所披露者外,彼于截至本公布日期过往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 何先生与本公司签订了非执行董事服务合同,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何先生的任职时间、职务和责任决定何先生之董事薪酬方案,并按本公司章程细则之规定将有关之薪酬方案提交予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何先生之具体薪酬于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公司将刊登公告披露有关详情。 董事会及何先生已确认何先生与董事会并无歧见,有关何先生辞任行政总裁相关之事宜及被调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除本公布所披露者外,概无有关何先生之其他数据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而且概无有关彼之辞任及任命之任何其他事宜需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向何先生在任行政总裁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重要贡献表示谢意,并期望与何先生继续保持紧密合作。 此外,董事会兹宣布由本公司主席徐少春先生担任本公司行政总裁,自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承董事会命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于本通告刊发时,本公司执行董事为徐少春先生(本公司主席),陈登坤先生;非执行董事为何经华先生,金明先生;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则为杨周南女士、吴澄先生、杨国安先生及Gary Clark Biddle先生。
责编:张赛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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