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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信息化强国“取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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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信息化强国“取经” 刘振兴 信息化是当前和未来国家竞争的制高点,世界各国对信息化建设的认识提高到了空前的高度。日本、韩国和新加坡是亚洲信息化建设的强国,无论从信息化战略规划方面、还是信息 立法、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有许多值得借鉴的成功做法。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大国,人口多、底子薄,东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对整体信息化水平提高相当不利。参考日、韩等国的做法,可以有效的规避投资、管理和缩小数字鸿沟等方面的风险,缩短和亚洲各信息化强国的差距。 实力篇:我国与韩日新存在较大差距 与日韩新三国相比,我国由于没有特权人物从事信息化的协调工作,使得部门利益分割和重复建设问题相当严重。再加上数字鸿沟严重,尽管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起步良好,但全社会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的过程还需时日。 1. 信息战略和政府支持方面 日、韩及新加坡紧跟国际步伐,把社会问题作为信息化发展的导向,从社会中各种人群的应用去考虑进而实现社会的协调发展。 日本政府在90年代末发现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巨大差距后,就提出了“建设高度信息化社会”的IT立国战略。2003年7月,以日本首相小泉纯一郎为部长的日本信息技术战略总部通过了《E-Japan战略II》,对日本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和发展方向进行了重大调整,把信息化建设转向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上来。2004年3月,日本总务省召开会议并确定了《U-Japan战略》(下称U战略)。明确在2010年基让国民100%能使用高速和超高速网络,让80%的国民能利用ICT解决需要的课题并体验到ICT有安全感。 韩国政府于1995年开始实施国家信息基础建设计划,制定了《促进信息化基本法》和《促进信息化基本计划》,目标是实现全社会最普遍需要的信息服务。为强力推进信息化,韩国总统亲自主持“信息化战略会议”,总理亲自坐镇“信息化促进委员会”,具体指导制定信息化战略规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如今,通过实施一系列整体信息化发展规划,韩国与美国的信息技术差距已从2003年的2.6年缩短到目前的1.6年。 到目前为止,新加坡信息化建设蓝图已经更新了5个版本。最新的是2006年6月,新加坡IDA(信息资讯发展管理局)向全球公布的“智慧国2015(iN2015)”计划,它确定了未来10年将实现的6大目标。这一计划不仅仅解决的是经济发展问题,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社会使命出现的。 而我国也已经多次出台信息化规划,显示出信息化已经由从前的自发建设转变为统一框架下有目的的系统建设。尤其是,2006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明确了今后十五年中国信息化的基本方向,成为信息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基础设施建设与信息管理方面 相比日、韩和新加坡的管理机构而言,我们的管理尽管是由一个部来管,但仍存在下设机构混乱和管理错位、不到位的问题。 移动电话普及率新加坡最高,到2006年已经达到101.5%。在互联网普及率上,我们和三国的差距就更大了,只有7.2%。以此可以看出我国的数字鸿沟十分严重。而韩国的宽带普及率高达73%,在世界也是一流的,这对韩国的U战略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电脑普及率上,我们的城镇数据和上述三国差距不是很大,但总体上看就无法比较了。所以,中国农村的信息化建设形式还是十分严峻的,应该得到各级部门的高度重视。 在信息化管理方面,四国都有稳定的管理机构。日本分管信息产业的有分管通信运营与服务的总务省和分管研发和制造的经济产业省。这种管理模式有助于信息化建设方向的高度集中,并可以相互促进。目前,新加坡各级政府部门及法定机构均有CIO,且都有IDA派驻的业务人员,CIO和派驻在各门的IDA官员,业务上直接向提供服务的部门领导负责,技术上向IDA报告。这一运作方式的优势在于:有利于确保战略发展方向,自上而下地贯彻规划和计划;有利于实现跨部门业务协同,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技术保障的专业化水平,降低总体成本。 在信息化管理上,我国成立了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并下设了办公室,国务院设立了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还成立了行业主管部门--国家信息产业部。这种齐抓共管的模式容易导致管理职能分散,给信息产业统筹规划、制定政策法规、支持研发创新、引导市场走向、进行宏观调控和规范市场秩序等带来很大困难。各省在管理机构上仍存在不统一问题,容易出现工作上的盲区。 3. 信息技术推广和应用方面 我国和上述三国相比,由于经济发展上的差距,全面推广信息技术的局面还很遥远。 2000年日本国会通过了《信息技术基本法》,在此基础上日本IT战略本部于2001年5月提出了以普及高速因特网等信息通信技术为目的的“e-Japan重点计划”修订案,其中心内容是减少加入信息事业所必须的许可手续,以促进IT事业领域的竞争。2001年10月,日本总务省又提出了《全国宽带构想》的实施方案,从扩大IT技术应用和支持以应用为主导的信息基础设施的完善两个方面入手,加快通信、计算机和广播电视终端在应用上的融合,推进企业IT化的快速发展,通过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克服数字鸿沟。 韩国在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上也采取了相应的措施,确保信息技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跟上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步伐。首先,建设教育网络应用设施,普及教育信息化。其次,实施国民信息化教育,扩大信息化范围。第三,实施宽带互联网普遍服务计划。为了保证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韩国不但建设了优质高速的宽带网络,而且还使资费标准不断降低,使得信息技术在短时间内得到迅速推广。 新加坡政府不是单纯地发展基础设施,而是将“修路”与“跑车”结合起来,积极开发新的应用。主要采取:第一,政府公务员必须应用IT技术和网络开展工作;第二,推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第三,推动全民IT应用战略。新加坡政府非常重视数字鸿沟对信息化建设的负面影响,曾拨出250万新元,从意识形态、收入水平和语言三大障碍着手突破,普及电子生活。 我国通过10多年来对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工作的不懈努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和主要领域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信息化重大工程取得显著成绩,特别是“金”字工程在国民经济关键部门发挥了重要作用;信息技术在电力、石油、机械、建材等重点行业的应用深入发展,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提升初见成效;企业管理信息化效益显著,普及程度明显提高;电子政务加快步伐,电子商务应用环境正在形成;城市信息化取得积极进展,社会服务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给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带来实惠。 4.信息人才与创新方面 我国核心技术的研发和知识产权拥有还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特别是与三星、索尼等公司相比,差距较大。 日本人才战略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方面:第一,2006年前培养精通ICT、环境、生物、纳米材料等尖端技术的人才240万,确保企业需求的具有实战能力的技术人才;第二,启动21世纪卓越研究基地计划,建立一流人才培养基地。第三,培养富有创造性的世界大师级的顶尖研究人员,培养社会和产业发展所需的人才。日本每年都有近千亿美元的巨资支持本国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开发,其中有相当部分是用于信息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方面的。 韩国为了促进IT产业发展,韩国建立战略领域中长期人才需求预测和协调体制;通过产、学、研合作建立实用型的人才培养基地;大力发展基础学科;努力在海外培养人才,并大力吸引海外人才,也派遣科研人员到国外学习先进技术。自20世纪七八十年代起,韩国的科技政策由引进模仿型逐步转向以自主创新和开发为主。韩国科技创新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研发与生产不脱节,“研发以致用”。 新加坡是一个城市国家,为了解决IT人才问题,一方面IDA联合其他单位展开招募之旅,吸引国际信息技术人才,并鼓励他们留下,成为新加坡公民;另一方面,政府针对实际培养自己的人才。到目前,新加坡已经储备了20万的信息技术人才,而国家人口仅仅400万左右。新加坡的信息技术研发和创新,主要是通过扶持国家研究机构,带动企业科研,形成科技园区。 我国高等院校作为培养人才的主力军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信息化专业人才。这几年,我国在集成电路、计算机、网络与通信、软件、数字音视频等领域的研发工作取得一批新成果。 5.信息法规环境建设方面 我国的信息化建设还没有真正的纳入到法制化管理轨道。 信息化法律法规建设非常重要,事关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管理,关系着整个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进程的快慢。日、韩及新加坡的信息立法完善,解决了一些资源共享、三网融合、数字鸿沟等难题。我国的信息化建设还没有真正的纳入到法制化管理轨道,很多问题都是随着领导的意愿行事,存在着“人在政续,人亡政息”的现象,影响着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国家应该高度重视信息立法,特别是针对我们国大人多、数字鸿沟严重、部门利益分割难等国情,通过立法调解是最佳途径。
我国无论从信息化战略规划方面,还是信息立法、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存在着许多亟待改进的问题。 1.战略规划方面存在的问题 * 规划时间较长 纵观日、韩和新加坡三国的信息化规划,可以看出早期的战略都是1-3年的短期战略。我国的规划一般都是五年、十年规划,不符合信息技术发展迅速的实际。 * 规划目标过于趋同 我国东西部信息化建设差距很大,如果目标一致,即使标准折中,由于西部差距太大,也很难实现,而东部发达省市的信息化规划就会站位偏低,影响本地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 缺乏创新目标量化细节 信息技术中绝大多数是电子技术、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等,如果没有创新机制,就不可能产生更多的专利和领先产品。我们国家的信息规划确实提出了创新机制,但在创新责任、创新目标以及目标量化上还不够具体,特别是目标量化细节应纳入战略议程。 2.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 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严重 当前,部分组织机构的信息化建设成为了领导者的政绩工程,在信息化方面争取巨大投资,采购了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却盲目建设,导致严重的技术高消费,使营运绩效十分落后。 * 设备淘汰周期过短 目前,一些组织的设备淘汰周期过短,不少设备闲置不能发挥作用,缺乏二次利用机制。我国在信息化建设上存在着严重的数字鸿沟,东西部差距悬殊,国家应该出台计算机的二次利用规划,把淘汰的电脑再分配给经济欠发达地区,以推广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 * 投资结构亟需调整 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出钱买电脑可以,但拿钱买软件就觉得不值,影响了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投资结构极不合理。 * 城乡存在数字鸿沟 城乡“数字鸿沟”令人触目惊心,农村的计算机拥有量很低、农村的宽带网络设施不健全等等。 3.产业规模和整体布局方面存在的问题 * 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滞后 我国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虽然发展较快,但由于没有和微软等软件巨头一拼的拳头产品,竞争力明显不足。信息服务业也随着整个国家的信息化建设水平的不平衡而表现形式不一。 * 集成电路产业规模弱小 由于技术引进风险小,我国本土IT企业大多把资金花在技术引进上,而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投入相对较少;外资企业更是着眼于短期经济利益,直接从本国“买”技术。造成集成电路产业一直没有得到较好的发展,也没有形成产业规模。 * 整体布局失衡 在缺少核心技术的现实条件下,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借鉴了新兴工业化国家早期加工贸易模式,选择切入产业链低端环节的加工制造业。但随着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成本上升,能源、原材料等上游产品不断涨价,这种低成本的产业发展模式对于新增加的成本无力消化。 4.信息管理体制和人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 管理机构设置不规范 国家信息产业的主管部门是信息产业部。和日、韩相比有独到的地方,他们都有两个以上部门,我们只有一个,便于规划的制定和产业的管理。但省、市、县机构设置差别较大,有的矛盾很突出。 * 信息市场管理混乱 由于国家还没有出台关于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使得各地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缺乏执法依据。即使出台了部分条例,因为某种原因也没有对市场产生有效控制。如果这种市场长期混乱局面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势必影响产业的快速发展。 * 忽视了内部信息化教育和培训 在人才管理上,国家把精力放在了大学的信息教育培养上,而忽视了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信息化培训。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人才奇缺现象十分普遍,解决这种难题的惟一出路就是通过内部信息化培训来解决。国家人事、劳动和信息产业管理部门应该把这项工作纳入到考核、认证和管理范畴。 5.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方面存在的问题 * 信息化建设在立法上和国外差距较大 信息化建设如果不搞立法,那么就容易产生谁都管谁都不管的局面。部门利益分割就会十分严重,三网整合的难题就永远无法破解。我国的重复建设和数字鸿沟现象严重、资源整合和共享困难等问题一直没有破解的原因,就是因为缺乏立法。 * 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的标准规范 信息技术标准是无形的资产,哪个国家有标准,那个国家就要在信息领域称霸。我们现在开始认识到这个问题,但我们也看到还有很多的标准没有完善,即使出台了一些标准,执行的力度和效率还不够。 建议篇:借鉴国外经验对症下药 参考日、韩、新加坡等国的做法,针对我国信息化诸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发展建议,以便有效规避投资、管理和缩小数字鸿沟等方面的风险,缩短和亚洲各信息化 1.构建切实可行的短期信息化发展战略 * 制定发展重点领域的短期战略 根据我国的实际,要加强宏观调控,各区域、各系统都要制定符合自身条件的信息化发展规划,一切从实际出发,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中西部地区要在有限的项目上寻求重点突破,充分调动、合理配置信息化建设所需的技术、人才、资金,发挥本地所具有的最大优势。特别是要制定好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发展战略,通过以点带面的形式,逐步推进我国的信息化建设进程。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战略规划,以推进我国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可针对各领域的信息化水平制定短期的发展规划,以保证国家整体信息规划的顺利实施和目标实现。 * 战略规划要凸显目标 国家出台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是一个15年的规划,时间比较长,所以很多数据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战略中并没有提及过多量化的数据指标。国家出台的战略规划,其目的就是要解决一些具体问题。所以在信息化规划过程中,应把标准类规划做成宏观的,把领域中的规划做成具体的。进一步把国家这个宏观的15年规划细分成5个阶段性的短期规划,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并尽量凸显目标和考核细则。 * 战略规划对创新目标方面要进行量化 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信息技术的发展,不创新就没有生命力。国家已经在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已经把创新提升到了一定的高度。但规划中如果只谈“创新”二字或者喊创新口号,所起到的作用可能微乎其微。比如,某一重点领域的嵌入式软件开发或者集成芯片的研发,不创新就得用Intel产品,其结果可想而知。如果把目标就定位在2年突破研究某一芯片,创新的结果可能会更好,也符合信息系统中关于信息技术发展的科学规律。当然,创新环境、创新机制都需要进一步的讨论和研究。 2.创建国家资源管理体系,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设备利用率 * 重点领域信息化投资项目建议国有化 从信息化的项目建设层面分析,项目建设的成功与否关系到信息化的成败。建议重点领域的重大信息化项目应纳入国有管理和国家投资,特别是一些具有战略意义的投资。新加坡等国的做法是将这些项目建设国有化,投资的主体是国家,各运营商租赁这些资源,这样可最大限度的避免资源的重复建设。从国家的角度管理重要信息资源,既有人才、资金的优势,又能得到各领域的足够重视。重大项目国有化还便于国家资源的有效整合,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从信息系统的本身特性来说,极力推崇的也是资源共享。 * 信息平台、共享领域的项目建议纳入行业审批范畴 一个信息平台的建设不仅仅涉及软件的开发,还要关系到硬件、人才等具体问题。如果把重大项目的立项纳入到行业的审批范围,从国家信息化发展总体规划出发,结合本地区的发展实际,严格把关信息平台和共享领域的项目审批,就会从根本上减少资源浪费,有利于组织内的资源共享,实现各领域的互联互通。 * 建立行业信息设备登记、淘汰和二次利用制度 资源再分配对经济发展具有调节作用,对信息化建设也起推动作用。国家应该责成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对信息设备进行登记备案,对预淘汰信息设备进行合理调配或再分配,充分发挥废旧信息设备资源,解决我国数字鸿沟严重的难题。同时,二次利用也可减少电子垃圾污染,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 3.注重信息技术应用,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 加强政府部门的带动作用,引导全社会应用信息技术 我国应该尽快制定政府信息化和各领域信息化建设的标准,用法律或制度约束各领域尽快建立办公平台,逐步实现办公无纸化和网络化。政府信息化建设好了,各领域就会产生连锁效应,逼迫加压和政府保持信息同步,从而加快全社会信息化建设的进程,形成良性循环,政府、企业和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就会得到质的飞跃,形成一种全面推进的信息管理模式。 * 加强政府综合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动政府和居民的良性互动 国家应下大力气推动政府上网工程。对于信息化建设比较落后的地区,国家除了重点扶持以外,不要放松信息系统的建设标准,防止将来难以整合。宁可不上马信息系统,也不能放松标准的约束。只有政府业务真正电子化、网络化了,全社会才能掀起应用信息技术、推广信息技术的高潮。通过这种互动,将逐步提高公民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 逐步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 由于我国数字鸿沟问题十分严重,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各地区各部门还必须扩大视野,加大力度,逐步完善农业信息平台建设。第一,加强贫困地区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信息进入乡村创造条件;第二,加强扶贫帮困数据库建设,有效地为贫困人口提供各种信息服务;第三,大力普及信息知识,加强信息技术、信息开发、信息利用的培训工作,提高信息贫困者的信息素质,确保信息贫困者能够搜集和利用各种信息;第四,在信息扶贫方面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争取联合国和信息富国的帮助。 * 发挥广电网作用,加大农村信息技术宣传与推广力度 农民获取信息的渠道是多种多样的,当前最现实的就是继续发挥广电网的作用,定时开播农村节目,要拨出一段时间允许县办农村节目,实在没有条件的至少要办在地区,这样可以贴近当地农村实际。 4.着重发展信息产业,鼓励民间资本投入 * 制定符合实际的信息产业发展政策 从长期来看,我国应加强基础研究投入,掌握关键技术,推进技术创新,加快新产品开发,增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信息技术产品比例。这是科学发展观的体现,也是信息产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政府要创造适合核心技术发展的政策法律环境。为了实现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信息产业快速发展,可以考虑把产业群落的分布做好规划,然后加强舆论宣传,使政策落实到位,推动各地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 * 对信息产业增加投资,鼓励民间资本投入 各级政府必须按照一定的财政预算比例投入到信息产业核心技术的研发之中,特别是对一些关系产业命脉和信息安全、经济安全的核心技术,政府必须舍得投入。否则就会影响一个国家的信息安全建设,就不能占领信息领域的制高点。国内外的经济发展历程表明,产业发展离不开民间资本的投入。所以,我国也要适时的找好鼓励民间资本投入的切入点,充分发挥民间资本的灵活作用,实现我国信息产业快速发展。 * 突出发展重点,发挥以点带面作用 我国信息产业的发展,要突出重点领域,特别是像集成电路等产业关键领域。国家可有意识的扶持像海尔、华为这样的企业,逐步发展成为国际500强企业。然后通过这些典型企业的示范带动,推动全国信息产业的快速发展。 5.解决信息化的繁杂管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科学设置信息产业系统的管理机构 建议国家从省到市到县建立完善的统一的信息化管理体系,不要参差不齐、五花八门。县(市)级也有必要成立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以推动基层的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省级的通信管理部门和无线电管理部门可囊括到信息产业部门进行集中管理,避免行业交叉和资源浪费。 * 依法加强对信息市场的大力监管 信息产业部门应尽早出台市场管理的统一规范,成立行业管理组织,把电子信息产品的有关市场管理纳入到依法行政的范畴上来。不断加大执法力度,确保电子信息产品市场稳定、健康持续发展。 * 制定灵活有效的培训机制,强化内部信息技术培训 结合我国的国情,各领域如果把信息技术纳入到持证上岗的范畴,信息技术的普及推广会起到更好的效果。要加强切合本地实际的内部信息化培训,以解决本地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才难题。培训的机制可像新加坡那样灵活多样,到社区、到车间,形式灵活多样,真正把信息技术推广到每一个社区或家庭,发挥遍地开花的整体效应。 6.走信息化立法之路,尽快制定信息标准 * 参照日、韩做法,出台相关的信息化建设法规 日本和韩国在信息化建设初期,都出台了一系列的信息化法规和制度。我们国家在信息化立法的进程上起步较晚,范围较窄,导致了严重的资源壁垒和重复建设等问题的出现。当前已经到了立法的关键时期,特别是电子政务建设应出台相应的法规,以保证信息技术在政府机关得到广泛的应用,从而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增加政府办公的透明度。 * 制定相关行业的信息标准 我国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过程中,在注重技术研发的同时,一定要注重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定本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除此之外,还应规范产品技术标准,比如手机充电器接口的统一等,减少资源浪费。相关的行业标准的出台,将规范企业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标准,对产业发展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 建立科学的信息化考评机制 我们应该学习西方国家的科学考评机制,把信息化评价从“投入为主”转变为“绩效为主”,使我国信息化建设规划科学、管理规范、健康发展。 来源:计世网
责编:刘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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