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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出台 附全文 技术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信息产业已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强调把掌握信息产业核心技术作为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的突破口。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总体部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体现时代特征,编制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本规划作为“十一五”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加强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工程的依据。
本文关键字: 技术是当今世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信息产业已成为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支柱产业。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全国科学技术大会强调把掌握信息产业核心技术作为提高我国产业竞争力的突破口。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十一五”规划》的总体部署,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体现时代特征,编制信息产业“十一五”规划。本规划作为“十一五”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和加强行业管理、组织实施重大工程的依据。 一、“十五”回顾和“十一五”面临形势 经过 “十五”的快速发展,我国信息产业规模已位居世界前列。“十一五”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历史地位,也是信息产业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加快增长方式转变,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建设信息产业强国的战略起步期。 (一)“十五”回顾 “十五”期间,我国信息产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突出。2005年,全行业完成总收入4.4万亿元,是“九五”末的4.6倍;完成增加值1.3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由“九五”末的4%提高到7.2%。提前一年完成“十五”计划主要目标。 电信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监管体系基本建立,市场监管成效显著,资费改革迈出实质性步伐。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万亿元,建成了具有世界先进技术水平的电信网络;年均新增电话用户1亿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用户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互联网上网人数跃居全球第二;全国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普及率分别达到27.3%和30%,通电话行政村比重达到97.1%,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基础运营企业竞争能力不断提升,增值运营企业队伍迅速壮大;网络技术能力大幅提升,为业务创新奠定了良好基础。 电子信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十五”期间,销售收入由6070亿元增长到3.84万亿元,工业增加值由1330亿元增长到9000亿元;出口额由550亿美元增长到2680亿美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35%;五年累计合同利用外资约1000亿美元;部分产品产销量居世界前列;结构调整初见成效,软件、集成电路等核心基础产业迅速发展;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显现。 邮政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邮政法修订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邮政业整体规模不断扩大,网点设施、网络能力、信息化水平得到提升。新业务发展迅速,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整体实力有所增强,经营状况初步改善,全网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国家无线电管理法制建设取得进展,频率资源配置和台站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无线电监测能力明显增强,有力维护了空中电波秩序,促进了我国无线电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信息产业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通信网络快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关键基础设施;电子信息产品和软件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教育、金融等国民经济和社会重要领域的应用效果日渐显著,采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不断取得新的进展;《电子签名法》进入实施阶段,电子认证服务管理、信息化培训等基础工作有序开展。 但是,影响我国信息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依然存在,行业管理和监管体系尚需完善,法制建设亟待加强,核心基础产业薄弱,创新能力不足,结构性矛盾仍较突出,产业大而不强。 (二)“十一五”面临的形势 信息产业仍是全球竞争的战略重点。信息产业作为最具活力的科技创新领域之一,是信息化建设的关键支撑、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国防现代化的有力保障,已成为衡量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和各国争夺发展主动权的战略制高点。优先发展信息产业,提升产业竞争能力是事关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重点。 信息产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世界经济持续发展,信息化建设务实推进,数字电视、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市场应用日趋成熟,全球信息产业进入新发展期。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等重大战略的实施,对我国信息产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内发展环境更加良好,国际国内市场更为广阔。 国际竞争出现新特点。全球范围内信息产业的转移、结构调整和战略转型步伐明显加快。集成电路、软件、新型元器件等核心基础产业成为产业竞争的关键;跨国公司通过制定技术标准、控制核心技术、加强产业链整合,不断巩固在全球竞争中的主导地位;越来越多的国家积极改善环境,加大吸引外资力度,提升承接全球产业转移的能力。国际贸易磨擦和知识产权纠纷日益增加,信息产业国际竞争形势日趋复杂,竞争压力不断加大。 信息技术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信息技术广泛应用、高度渗透,孕育着新的重大突破。技术进步推动着通信、广播电视和互联网不断升级演进,软件、集成电路等核心技术水平将再上新台阶。信息技术和业务的创新将使生产、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对于提高经济增长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信息服务业成为产业新的增长引擎。传统电信业务稳步增长,宽带和多媒体业务高速发展;传统的出版、媒体、娱乐等行业网络化趋势日益明显;软件及相关服务业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基于网络的信息服务不断扩展和深入,信息服务业将成为推动产业持续发展的新兴力量。 二、“十一五”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与发展思路 未来五年,信息产业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的战略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自主创新,提升竞争能力,完善发展环境,推进战略转型,实现电信业、电子信息产业和邮政业的“三个转变”,加强无线电管理,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为实现信息产业强国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推动电信业向信息服务型转变。加强电信法制建设,完善监管体系。加强业务创新,改善基础服务,丰富增值业务,发展互联网产业。完善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三网融合”。确保网络与信息安全,努力提高普遍服务水平。 ——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向创新效益型转变。加强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壮大核心基础产业,延伸完善产业链,培育一批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提高产业竞争能力。 ——推动邮政业向现代邮政业转变。推进体制改革,加强政府监管,完善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加快发展步伐,推进结构调整,拓展新兴业务,保障普遍服务,提高竞争能力,努力实现信息流、资金流、物流“三流合一”。 ——加强无线电集中统一管理。以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协调发展为目的,科学配置、合理开发、有效利用频率/卫星轨道资源,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证各种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发展目标 主要经济指标:到2010年,我国信息产业总收入达到10万亿元,年均增长17.6%。其中,电信业收入达到8860亿元,年均增长7.6%;电子信息产业销售收入达到9万亿元,年均增长18%;邮政业收入达到990亿元,年均增长8%。到2010年,我国信息产业增加值达到2.6万亿元,年均增长15%,占GDP的比重为10%。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额占全国外贸出口额的比重保持在35%左右。 服务水平目标:到2010年,全国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0亿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数达到4亿户,普及率30部/百人,移动电话用户达到6亿户,普及率45部/百人。互联网网民[1]人数达到2亿,普及率15%。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邮政的投递时限和投递质量进一步提高,年函件总量达到140亿件左右。 创新能力目标: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立一批重点领域共性技术开发平台,全行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集成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原始创新能力有所提高。培育一大批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信新业务开发能力不断提升,涌现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业务品牌,业务专利数不断增加;软件、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新一代通信、数字视听、高性能计算及网络等关键技术研发能力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部分产品技术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掌握一批核心技术,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果转化率显著提高,标准制定的国际影响力大大增强。 竞争能力目标:到2010年,海外电信业务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竞争能力大幅度提升,形成一大批具有竞争活力的增值业务运营企业;软件、集成电路、新型元器件等电子信息核心产业规模翻两番,部分关键技术实现突破,产业链进一步向上游延伸,元器件、材料、专用设备国内配套能力显著增强,集聚优势资源,形成一批在全球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产业基地和产业园,以及一批效益突出、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初步形成能够适应信息产业发展和体制改革的监管模式,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协调发展目标:继续加强农村和中西部地区通信能力建设,加快形成电信运营业与其上下游合作共赢的产业链;依托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基本形成东中西部地区差异化发展的产业格局;支持天津滨海新区、海峡西岸信息产业发展;无线电频率资源配置合理,基本满足各方需求,各种无线电业务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与发展重点 (一)不断提高综合信息服务水平 推进电信业务的全面转型。大力支持服务创新,不断挖掘固网潜力,创新业务和运营模式,寻求固网发展新突破。以第三代移动通信发展为契机,丰富移动业务,推动产业链的进一步完善。推进计算机与其他信息终端的普及和应用,积极发展固定宽带多媒体和移动多媒体信息服务,促进宽带业务的发展,全面提供综合性信息服务,加快新业务的发展。 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推进“村村通电话”工程,同时努力提高乡互联网的接入能力,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的目标。加快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符合市场规律、满足农村需要的通信发展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好社会应急联动与综合服务系统的通信支撑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通信保障机制,提高突发事件中通信保障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进一步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推进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抓住网络转型的机遇,构建覆盖广泛、安全可靠、支撑宽带多媒体以及融合业务的综合信息基础设施。进一步提高基础网络特别是宽带接入网络的覆盖率,城镇地区基本实现宽带接入,同时逐步向农村地区延伸。加强国际通信网络建设,增设国际通信业务出入口,适度增加国际通信光缆登陆点。 促进全社会网络资源的整合利用。充分挖掘现有潜力,提高资源利用率,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建设、租用、购并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开放紧缺资源。促进全社会网络资源的整合利用,推进“三网融合”。 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加大对涉及国家通信主权和安全的通信网络监管力度;完善国家基础网络安全保障机制,鼓励采用卫星通信作为重要通信的备份手段。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平台的建设,提高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现和处置能力,加大对病毒、黑客以及不良信息的防范和清查力度。积极推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基础设施、网络信任体系等方面的建设,保障国家通信网络与信息安全。 (三)大力发展核心基础产业 完善集成电路产业链。继续落实和完善产业政策, 推进产业链各环节协调发展。优先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积极发展集成器件制造(IDM)模式,鼓励新一代芯片生产线建设,推动现有生产线的技术升级;提升高密度封装测试能力;增强关键设备仪器和基础材料的开发能力。建立植根于国内、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壮大软件产业。推动产业政策法制化,提升自主创新和产业化能力,促进优势企业发展,调整产业结构,做大产业规模。大力发展自主品牌软件产品和服务;加强软件企业开发及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软件工程化水平;重点支持基础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开发工具、中间件和软件外包;积极发展网络游戏、动漫等新兴数字内容产业;继续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 推动元器件产业结构升级。继续巩固我国在传统元器件领域的优势,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产业垂直整合,加快新型元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重点发展片式化、微型化、集成化、高性能的新型元器件;大力发展自主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等离子显示器件(PDP)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产业;鼓励环保型电子元器件的发展。 提高电子专用材料配套能力。加强与冶金、有色、化工等行业的横向合作,加大基础技术研究和产品工艺技术的开发,提高电子材料的本地化水平。重点发展半导体关键材料;提高平板显示器件重要材料的国内配套能力;鼓励量大面广电子材料升级换代,发展环保型电子材料。 加快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发展。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产用结合,突破部分关键技术,缩小电子专用设备仪器、工模具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大力发展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器件等重大技术装备;增强新型元器件生产设备、表面贴装以及支持无铅工艺整机装联设备的产业化能力;围绕数字视听、新一代通信产品,加大高性能测试仪器的开发力度。 (四)重点培育新的产业群 推进视听产业的数字化。完善政策环境,加强共性技术开发和标准研究,促进结构调整,加快视听产业由模拟向数字化过渡。制定出台数字电视产业发展政策,继续推行“机卡分离”技术路线,形成从关键配套件到整机较为完整的数字电视产业体系;加快新一代激光视盘技术和产品研发;适时发展数字音频广播相关产品。 加速新一代通信产品发展。抓住通信网络升级换代的契机,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水平,创国际知名品牌,将我国建设成为全球知名的通信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重点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宽带接入、先进光通信以及农村通信产品。 增强计算机与网络产品的研制能力。巩固现有整机制造及配套体系优势,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增强高端产品自主研发能力,培育国际知名品牌。重点支持高性能计算机、高端服务器的研制,积极开展下一代互联网技术和产品的研发生产,加快发展大容量存储产品。 加快自主信息安全产品的发展。加快制定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培育自主产业体系,提高支撑我国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关键芯片和软件的研制和应用,重点发展网络防护与安全管理、高速密码与安全传输、可信计算与终端保护等关键产品。 大力推动应用电子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推动信息产业与传统产业的融合互动,进一步提高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支撑服务的能力。重点发展金融、汽车、电力、机床、医疗等应用电子产品和装备。 (五)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式发展 加强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建设。加大对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发展的行业指导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相关扶持政策。重点支持产业规模大、研发能力强、骨干企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发展,集聚当地和外部优势资源,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围绕产业链核心环节,引导产业垂直整合,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集约式发展。推动国家产业基地和特色园区成为行业自主创新的主体、“走出去”的服务平台、强国建设的重要载体。 优化产业布局。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差异发展,促进东中西部形成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产业格局。积极引导东部发达地区发展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率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成为全球最具竞争力的信息产业带。有重点、分层次地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产业发展,依托中心城市和重点区域发展特色产业。打破行政区划局限,率先在长三角地区、京津冀都市圈两大区域内建立协调互动机制,推进区域协作配套,延伸壮大产业链,打造区域品牌。 (六)推动现代邮政业发展 积极促进邮政业的全面发展。加速邮政体制改革,推进邮政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提高企业竞争力;逐步开放邮政速递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服务监督,建立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加强对邮政标志和邮政编码等邮政公共资源的规范、保护和管理。 广泛应用信息技术改造提升邮政业。加快邮政服务业信息化建设步伐,重点增强信息化对业务拓展和经营管理的支撑能力,提高电子商务的承载能力;加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力度,重视技术的跟踪研究和引进吸收;加强邮政业标准的研究与推广,提高邮政标准化水平。 着力提高邮政普遍服务能力。加快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和优化现代邮政网络,合理建设邮政服务网点;加快城市住宅信报箱群的建设,鼓励发展社区服务;建立适应西部地区发展的邮政服务体系,提高西部邮政服务水平;优化面向农村的邮政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开展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连锁配送业务。 切实加强邮政安全监管。加大对邮政通信安全的专业化管理,完善邮政安全的现代化监管手段,切实保障邮政通信安全。 (七)加强无线电管理 科学制定无线电频率资源规划。科学规划无线电频率/卫星轨道资源,适时修订《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促进无线电新技术、新业务的发展,满足全社会对资源的需求;制定资源的战略储备规划和应急使用规划,提高资源的利用率以及管理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提高无线电监管能力。进一步完善无线电管理基础设施,理顺体制,加强集中统一管理,形成科学的管理体系。建立健全保护航空、水上、广播等重要无线电业务频率使用安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无线电干扰查处能力,完善保障国家安全和重大任务的应急预案和协调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队伍建设。完善国际、边境(界)地区、军地频率台站协调程序。加强频谱工程与监测技术研究,提高对监管的技术支撑能力。 (八)大力提升信息化建设支撑能力 增强信息化装备的供给能力。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大需求和重大系统工程建设任务,积极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提供系统解决方案,增强网络基础设施,提高软硬件产品配套能力。 优先支持农村信息化建设。从政策导向和资金扶持上优先支持农村信息化建设。采用多种接入手段,提高农村网络覆盖率。推广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农业科技、农产品加工以及流通领域的应用,鼓励开发适应农村需要的通信和消费电子产品,为农业信息化服务,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在金融、物流、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广信息技术应用。加快文化、出版、广播影视等领域的内容数字化进程。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领域信息化的快速发展。 强化信息化基础工作。加大电子签名推广应用力度,制定相应法规和标准,建立安全认证体系。完善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制度,保障信息化工程安全和质量。在农业农村信息化、城市社区信息化、行业企业信息化等方面,发挥信息产业整体优势,加强协调配合,通过试点示范和分类指导,为全面落实信息化各项任务服务。 四、重大工程 (一)集成电路 加强集成电路产业创新能力建设,重点支持涉及国家安全和量大面广芯片的自主发展,加快90纳米及以下集成电路制造工艺技术的研发与产业化,支持“909工程”升级,发展BGA、CSP、MCM、SIP等先进封装测试能力,突破部分关键设备和材料。形成以设计业为龙头、制造业为核心、设备制造和配套产业为基础,较为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 (二)软件 推动建立重点领域、区域的公共软件开发平台和行业性软件测试平台,加快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和出口基地建设。积极推广面向服务架构和复用技术的应用,组织开展基于Linux系统的电子政务示范、中间件与嵌入式系统开发及产业化、行业大型应用软件系统开发与推广应用工程,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软件和应用系统开发水平,培育骨干企业和拳头产品,提高自主软件的国内市场占有率,增强软件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三)新一代移动通信 继续推动TD-SCDMA等第三代移动通信及其增强型技术的产业化及应用,积极发展基带芯片、射频器件、高效能电池、核心软件等关键配套件,开发掌握新一代移动通信系统和终端的关键技术,提高宽带无线接入技术和产品研制能力,推进相关标准的制定应用,确立我国在新一代移动通信领域的竞争优势。 (四)下一代互联网 继续组织实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组建国家工程开云全站官方下载 和工程实验室。支持下一代互联网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关键设备、关键软件、业务应用的开发和产业化,组织网络管理、安全监控等的开发、试验,引导现有互联网络由IPv4向IPv6过渡。 (五)数字视听 加强数字视听产品相关标准的研究制定,建立共性技术支撑平台。支持开发信源编解码、内容保护等共性技术,促进数字电视发射、传输和接收系统设备,数字内容制作软件和设备,家庭网络产品及关键件的产业化。加快有线网络的数字化改造,建设基本覆盖全国的有线、地面、卫星互为补充的数字电视网,主要城市基本完成模拟电视向数字电视的过渡。 (六)宽带通信 进一步提高网络带宽,积极发展有线、无线等宽带接入网。优化通信基础设施,积极有效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宽带应用平台建设,丰富信息服务应用。研究下一代承载网、业务网的基础核心技术和关键产品,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并推动成为国际标准。支持宽带通信关键设备及终端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数字版权保护等关键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应用。建立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需求的宽带通信网络,形成相关产业体系。 (七)先进计算 研究先进的计算机体系结构,设计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性能通用CPU,研制千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实现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产业化。大力推进网格技术研发和应用,建设基于网格的先进计算平台基础设施,建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先进计算环境和信息服务平台,提升国家信息化能力。 (八)新型元器件 建设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TFT-LCD、PDP屏及模块生产线,建立共性技术研发中心;支持国内骨干企业突破关键配套件的产品技术,形成配套能力;开展OLED、SED技术开发。优先支持小型片式阻容感元件、中高档机电组件、新型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新型绿色电池、小型化高频频率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等量大面广元器件的规模生产。提升国内元器件材料的基础研发和配套能力。 (九)电信普遍服务 采用多种技术手段,基本解决全国剩余未通电话行政村的通电话问题,逐步推进自然村通电话进程,加快农村地区互联网接入能力建设,促进互联网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基本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 积极支持“低成本、广覆盖、低功耗、易维护”农村通信产品的开发和使用。加快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业务平台建设,努力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 (十)网络与信息安全 优化通信网络布局,提高通信网络的安全可靠性,继续建设完善应急通信系统。建设集中统一的社会紧急和非紧急类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及实验室建设,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协调机制,组织推进全网协调抗毁试点。实施信息安全产业化专项,支持密码、可信计算、可生存性、网络监控、容灾等信息安全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提高我国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 (十一)邮政服务设施 主要包括四方面建设内容:一是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专项,逐步改善西部和农村地区邮政设施落后的面貌;二是全国邮政金融信息系统和灾难备份系统专项,建立并完善全国邮政金融信息中心和灾难备份中心;三是速递物流等邮件的航空、陆路集散场地专项,建成全国性集散枢纽;四是邮政信息化应用专项,搭建邮政速递、物流、报刊、电子商务等业务应用平台。 (十二)无线电监测 主要包括三方面建设内容:一是建设实现全国统一调度指挥和应急联动,技术先进、布局合理、功能基本齐全并兼顾水上和空中的全国无线电监测网;二是建设适应无线电设备认证、电磁兼容、监督检查和电磁环境等测试需要的国家和各省(区、市)无线电设备检测中心(实验室);三是建设覆盖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具有无线电台站管理、电磁兼容分析、电子政务等功能的无线电管理信息网。 五、政策措施 (一)加强政策法规建设,深化管理体制改革 尽快出台电信法,加快无线电立法。力争出台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促进条例、信息技术应用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完善相关配套规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研究制定促进数字电视、新型显示器件等产业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在符合WTO规则的前提下,加大对国产电子信息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 继续深化电信体制改革,不断优化市场竞争格局,进一步鼓励非公资本参与电信市场运营。落实邮政体制改革方案,建立健全邮政服务标准体系、服务质量监督体系和信件快递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 加强行业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健全行业管理体系,注重调动和发挥地方行业管理部门的积极性,提高管理水平。规范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 (二)完善创新体制机制,培育产业核心竞争力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若干配套政策》,通过市场准入、研发投入、工程带动、政府采购、标准制定、投融资支持等综合措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促使资金、人才、市场向优势骨干企业倾斜,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 鼓励运营企业研究开发新业务,特别是加强自主知识产权业务品牌的开发应用,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促进运营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新业务专利数量。调动上下游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支持相关企业建立产业联盟,共同打造和完善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产业链。 支持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集成创新,鼓励原始创新。制订“我国信息产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并定期调整,组织实施一系列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重大工程。引导和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开展产业化前期战略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的研究开发,推动公共技术开发平台建设。 引导产学研联合研制技术标准,促进标准和研发、制造、运营相结合,加强标准实施的组织和引导。加大对基础性、战略性标准的投入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提高国家标准的国际影响力。 (三)健全电信监管体系,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建立和完善基础电信业务市场准入评估体系,按照新技术新业务和市场发展的需求,适时调整业务分类和市场准入政策,积极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有效有序市场格局的形成。建立有效的法律监督、经济调节和利益保障机制,完善监测系统等技术支撑手段,改进网间结算标准和结算方式,重点解决互联网等的互联互通问题,保障网间通信的畅通。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资费管理方式改革,完善资费的市场化形成机制。加大服务质量监督力度,积极发挥中介机构及社会力量的作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用户监督”的良好互动局面,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科学规划、合理分配有限的码号、域名、频率等紧缺资源,完善资源的有偿使用和管理制度,努力提高资源的利用率。规范通信建设市场和设备进网管理。 (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加快信息产业“走出去”步伐 坚持对外开放,继续优化环境,大力吸引国外资金、技术和人才。以突出核心基础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华设立研发和运营中心、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为重点,适时调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提高利用外资的水平。 将信息产业“走出去”纳入国家外交、经贸的总体战略和实施框架中,充分发挥多、双边机制作用,加强政府服务,为企业“走出去”提供多方面支持。开展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信息产业领域的各类多边、双边和区域合作机制的活动,为信息产业发展和“走出去”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 加强政府间的协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加快建立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技术性贸易措施体系,建立国际贸易争端协调机制,增强行业规避、应对贸易摩擦的意识和能力,提高国际规则运用水平,积极参与及推动国际贸易规则谈判,规范出口竞争秩序。 (五)建立普遍服务基金,完善普遍服务机制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尽快建立以电信普遍服务基金为核心的普遍服务长效机制,理顺普遍服务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原则,确立管理方式,规范管理程序。在基金出台之前,继续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工作。 建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制定邮政普遍服务的范围、标准和资费价格体系,并监督执行。 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信息产业的投入力度,建立国家对信息产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保持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投入水平。 制定鼓励核心基础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抵扣力度,允许企业加速研发用仪器设备折旧,进一步扩大电子信息产品全额 出口退税范围。明确邮政专营业务和专营保护、政府财政补贴、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 鼓励政策性银行支持核心基础产业的重大科技创新和产业化项目。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建立有利于集成电路、平板显示器件等资本密集型产业发展的企业融资环境。 (七)贯彻落实人才兴国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创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加强信息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研究制定有利于造就领军人才和技术带头人的分配政策和激励措施。积极吸引 留学和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通过高等学校、民办或私营机构、企业、中介机构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力度,加强工程实用人才的培养,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加强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人员专业化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1] 互联网网民定义为每周至少上网一个小时的公民,上网方式包括专线、拨号、ISDN、宽带、移动终端以及信息家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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