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是一种技术服务性质的活动。它不直接进行设计,不直接进行开发,不直接进行实施,不直接进行软硬件的采购、供应工作。因此,它不承担设计、开发、实施、软硬件选型采购方面的直接责任。所以,监理单位只承担整个建设项目的监理责任,也就是在监理合同中确定的职权范围内的责任。 [查看全文] 准备阶段监理的主要任务是协助业主制定招标文件和评标标准,监督招标过程,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确定中标单位后,参与业主和中标单位的合同谈判,协助业主确定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信息ERP应用系统建设合同。[查看全文] 在此阶段监理单位的工作重点是监督承建单位的分析人员、设计人员和测试人员对需求说明书的审查,并协调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需求说明书的评审确认。需求分析阶段工作落实的情况,直接决定了后续开发工作的质量、进度、投资与变更的情况,因此必须在监理过程中给予足够的重视。 [查看全文] 软件设计的最终目标是要取得最佳方案。在整个设计的过程中,各个时期的设计结果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设计质量的评审,以便及时发现和及时解决在软件设计中出现的问题,防止把问题遗留到开发的后期阶段,造成后患。 [查看全文] 软件编码监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软件编码阶段的工程进度,监督软件编码的编程风格和质量,使得软件编码阶段的工作能可靠、高效地实现软件设计的目标,同时符合承建单位的软件过程规范的要求。 [查看全文] 目前国内信息ERP应用系统建设过程中,在此阶段常发生承建单位不按设计阶段制定的质量保证计划对编码工作进行约束检查,忽视开发过程的单元测试、集成测试工作等情况。上述情况会导致工程建设质量得不到保证,最终影响到工程的质量、进度与资金投入。 [查看全文] 监理单位应按照项目合同查看承建单位提供的各种审核报告和测试报告内容是否齐全,再根据平时对承建单位工作情况的了解,可以初步判断开发方是否已经进行了足够的正式测试。验收可分为:软件配置审核和验收测试,顺序为:文档审核、源代码审核、配置脚本审核、测试程序或脚本审核、可执行程序测试。 [查看全文] |